中国储能网讯:2012年后我国能源消费需求增速开始退潮,几乎所有的能源细分行业都出现了过剩和潜在过剩问题。新形势下,再沿用传统思路,依靠单一能源品种狂飙猛进或只在旧格局里小修小补已不能满足我们对发展效率和发展质量的追求。
政府主管部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努力从管理、机制、模式等层面寻找解决办法和措施。2015年7月,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265号);2016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392号);201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16〕1430号)”;2016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6〕2480号)”;201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发改能源〔2017〕1339号)”。五个文件、五种能源发展新业态,基本都是从系统集成、优势互补和结构优化角度出发,通过多种能源耦合供应、多个环节有机整合、多种机制相互作用,使能源用户和生产供应方互动,达到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的效果。
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这一系列动作极大挑起了社会资本参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热情,据初步统计,参与申报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的项目超过260个,申报“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超过200多个,申报增量配电网试点业务的达到160个,申报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超过80个。目前,第一批示范工程项目已在建设的路上,从实施情况看,一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碰到了一些具体困难和障碍,为维护建设热情,培厚发展土壤,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和各方市场主体共同出手,克服困难,给新业态起飞以助力。
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为突围能源发展窘境,各能源细分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多次出手,鼓励发展多种新业态,这种勤于探索、敢于担当的干劲值得点赞。其中,“互联网+”智慧能源侧重于互联网理念和信息技术与能源的深度融合,强调用互联网改造能源行业的组织基因和商业模式,属于能源利用的高级形态。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系统强调在局域范围实现多种能源的协同、网源荷的统筹和能源的梯级利用,实质是一个能源产销交互的多输入(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多输出(冷热电汽水)的局域智能能源网。微电网是一个局部的小型发配用电系统,是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系统在电力领域的子集。新能源微电网则是微电网的一个分支,强调整个小型发配用电系统中的电源主要是新能源。而增量配电网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三家电网公司存量资产外的电网资产。因此,从实际建设内容看,这5种新业态大同小异,基本属于同一种形态,很多业主也是同一项目同时报三类示范项目的。
如果从各自规范要求看,这些业态间还存在些许矛盾和冲突,比如微电网规定电压等级为35千伏及以下,容量要求20兆瓦以内,从字面看同样属于微电网范畴的新能源微电网,却规定电压等级包括110千伏,系统容量没有要求,已经进入配电网范畴;比如对于新能源使用,新能源微电网规定建成后按程序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范围,执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用的是增量指标。
“互联网+”智慧能源、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系统却要求优先使用新能源存量指标,新增规模在指标配置方面按照同等条件下优先。同是能源主管部门定的新业态,规范要求上的不一致容易导致发展过程中的困惑。隐藏在其中的三六九等,对于了解过程的人可能明白这是决策发生在不同时间段所致,而不了解过程的人,可能会怀疑政府主管部门利益作祟,或者怀疑部门之间的相互掣肘不和谐,这对推进新业态的发展十分不利。因此,在推进新业态项目上,政府主管部门应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鉴于这些新业态的同质化,建议合并为一种新业态,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这样有利于统一标准和规范,达成社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
该出手时就出手
这些新业态的主要内涵是“多能”和“优化”,“多能”指的是涵盖的能源品种多(有新能源,也有传统能源),提供的产品多(电、冷、热、汽);“优化”是指在一个区域内达成能源品种之间的优势互补和梯级利用,实现能源转换利用效率的大幅提升和可再生能源的就地高比例消纳。
很不凑巧,拿出来发展新业态的几乎是新城镇、新经济开发区和新产业园区,有的还部分包括既有产业园区或城区。在当地的电网企业、燃气公司和热力公司看来,这些地盘上的供电、供气和供热显然应该是它们的“盘中餐”和“锅中肉”,这个不知是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新业态,居然要动“我”的奶酪,挑战“我”的权威,这明显是在太岁头上动土。
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说,一个新崛起的大国必然要挑战现存大国,而现存大国也必然来回应这种威胁,这样战争变得不可避免。虽然新旧业态之间的竞争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至于发生战争,但是,在新业态项目落实过程中,新业态业主与传统垄断企业之间的“口角”确实时有发生。既然选择了发展新业态,遇到矛盾和问题,政府主管部门还是该出手时就出手,牵头统筹协调电力、热力、天然气、给排水等相关企业关系,统筹安排供用能基础设施建设,破除坚冰、打破壁垒,确保新业态项目可实施落地。新业态毕竟是“新”,在起步阶段政府主管部门还得“扶上马、送一程”,研究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储能价格机制、燃气发电价格等),给勇于吃螃蟹者一定甜头,充分发挥优惠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各方资本踊跃参与,形成百花竟艳的大好局面。
风物长宜放眼量
从这些新业态示范工程项目的申报情况来看,部分新业态项目业主把示范项目看作争取新能源指标或落实煤电项目路条的捷径,存在示范项目设计时用能市场不落实,建设规模明显超出实际需求的情况。其实,企业家们应该能看到,政府主管部门力推这些新业态的出发点之一就是实现能源系统的高效发展,其核心目标是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和化石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因此“按需定制”、“因地制宜”和“经济合理”是设计新业态项目的核心考量要素。
有人说,伟大的时代往往都是这样开启的,当门被推开时,并没有什么大动静,大家尚在沉睡。只有光照进来之后,人们才会惊醒,并发出赞叹的声音。
由于新业态项目大部分属于新城镇、新经济开发区和新产业园区的源网荷能源基础设施协同建设,在当前电力体制和油气体制改革政策的配合下,很有可能会引来配网、热力、燃气、供水等特许经营权的重新调整,这将给业主们提供了从单一能源供应到综合能源服务的转型发展机会,有可能让业主们借此实现从服务提供者到城市管理者的华丽转身。更为可喜的是,为鼓励新业态发展,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还出台了新能源指标优先使用、项目打包核准、并网无障碍接入和自动获取售电、增量配网、辅助服务、价格改革、清洁供暖等改革试点政策等,这已为这种转型和转身提供了政策上的便利。因此新业态项目的业主们应志存高远,更多在商业模式创新上、在新业态价值应用上、在下游用户挖掘上多下功夫,而不是着眼于新能源指标和煤电项目路条。这样,当光照进来的时候,已提前布局好了发展机会。
结束语
能源新业态在为能源转型发展探索新路径,从逻辑和理论上看,多种能源互补集成优化供应后,有助于效率提升、成本降低、智能化和清洁化程度提高。但新业态还是一项新事业,不但要有技术创新,更要有体制创新。因此,在拥抱未来之前,还需要各方众志成城,化解矛盾、消除阻力。
(作者供职于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能源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