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新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量的15%,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新建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量的15%,储能时长4 小时以上;配建比例2022 年后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支持鼓励已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
以下为原文
上一篇:钠离子电池发展获工信部支持 有望推出行业标准
下一篇:祥鑫科技与华南理工大学共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联合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