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住当前新能源业务迅速发展的机遇,进一步拓展清洁可再生能源主营业务,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乙方”)与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政府(下称“耒阳市政府”或“甲方”)达成一致,签订《耒阳市灯盏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下称《协议》)仅为框架协议。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于耒阳市南阳镇淝江村3组及周边(具体地点、范围以该项目申报的国土批复范围为准)。本项目规划总装机约12万千瓦(最终以勘测设计结果为准),总投资超过10亿元(具体投资以项目核准为准)。
(二)合作模式
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签订后立即开展前期工作,甲乙双方共同努力争取把项目补录列入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或“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在项目列入规划后,乙方必须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项目预可研、可研、环评、立项、安评、地质勘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通过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推动项目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乙方在完成项目立项、核准,在取得上级公司对项目公司的相关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指定相关政府平台公司,按市场化原则,以土地或水面或其他产权租赁等方式入股,与乙方开展股权及其他方式合作,在耒阳市注册成立由乙方主导控股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菅。甲方作为属地方,做好项目的服务工作,为乙方提供优质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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