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鼓励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发布者:ziyunting最新更新时间:2023-03-27 来源: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者: Lemontree 手机看文章 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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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为原文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赣发改价管〔2023〕174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经发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12〕1229号)精神,为鼓励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居民用户可向电网企业申请执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由居民用户自行选择,选定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

  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按照赣发改商价字〔2012〕1229号文规定峰谷时段和分时电价标准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2023年3月24日

引用地址:江西:鼓励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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