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电信价值链中应该包括OTT(over-the-top)

发布者:星空行者最新更新时间:2012-09-14 来源: EEWORLD关键字:MNO 手机看文章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墨尔本9月,12  2012 – 根据Ovum报告, 移动网络运营商(MNO)如果想避开不受控制的收入损失的风险,他们就需要与内容的合作伙伴及OTT用家合作。

在一份OVUM新的报告*中指出,运营商需要重新思考自己的商业模式和成为OTT价值链的一部分。

Ovum的电信战略高级分析师Nicole McCormick,说:“运营商需要更加现实和认识OTT的社区是对收入构成一个有意义的威胁。”

“讯息的收入的侵蚀已经在某些地方的市场上是一个证实,如中国和韩国,和其他地方类似的变化,这是一个预兆。运营商需要重新评估他们的业务模式,并决定他们应该竞争或与内容提供商和OTT用家商讨合作。“

运营商的合作更加可能会少花自己的服务。其他大型运营商将继续大量投资于新业务的一个差异化,但还需要公开与内容提供商和OTT用家为了得到最好的两个新的世界。

McCormick说:“今天是更多的竞争和合作。因此,运营商却迟迟没有重新考虑其现有的商业模式并作出改善,或者他们将面对收入损失的风险。在传统服务的收入损失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移动网络运营商能够找到与OTT用家的共同点,那就会有新的收入来源。在新兴亚洲与那些运营商有不同的地方是,在新兴亚洲都可以做好“竞争与合作”但那些运营商就不会。“

运营商也应该走上一步和从消费者的角度去看整个世界。他们大部份时间都未能通过普通消费者的眼睛看到问题。 Ovum认为运营商与内容提供商和OTT商家去合作一个更开放的态度并以消费者为中心,是一个更明智的商业策略。

并非所有的移动网络运营商完全有能力投资在发展自己的服务和相关的R&D设施上。所有运营商也没有足够的资源来占据高端的价值链,也就是SMART(服务,管理,应用,关系和技术),或投资在内容交付网络,M2M,复杂的计费系统和云计算平台。

McCormick说:“关键是要得到正确的投资在对内容,协作和平台。这需要各运营商必须认识到一个新的价值链。

 

关键字:MNO 引用地址:新的电信价值链中应该包括OTT(over-the-top)

上一篇:电缆龙头并购组合拳 三普药业持续引领行业
下一篇:中国移动首登“亚洲品牌500强排行榜”第二

小广播
最新网络通信文章
电子工程世界版权所有 京B2-20211791 京ICP备10001474号-1 电信业务审批[2006]字第258号函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3920号 Copyright © 2005-2024 EEWORLD.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