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复内容提到,该项目总投资估算32500万元,拟结合社会停车场、商业用地建设公共充电站12座;结合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所建设专用充电站13座;在企事业单位、写字楼、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大型商业设施、便民服务中心、安置区、居民区等内部停车场建设一批配套充电设施。该项目在中心城区共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4348个,包括直流充电桩2018个和交流充电桩2330个。
以下为原文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呈报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商发投〔2020〕233号)收悉。为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建设要求,加快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由北京中金万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拟结合社会停车场、商业用地建设公共充电站12座;结合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所建设专用充电站13座;在企事业单位、写字楼、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大型商业设施、便民服务中心、安置区、居民区等内部停车场建设一批配套充电设施。该项目在中心城区共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4348个,包括直流充电桩2018个和交流充电桩2330个。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估算32500万元,所需资金由财政资金和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构成。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要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和节能要求,优化节能设计,节省施工能耗。
五、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原材料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投标。
六、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概算。
请尽快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并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及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土地、规划、环保等有关规定政策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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