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1年新增100MW以上项目需配储能、要求寿命十年以上!

发布者:飘然出尘最新更新时间:2021-03-12 来源: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者: Lemontree 手机看文章 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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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关于促进陕西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大力推动储能产业发展!

  文件提出,陕西省“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每年提升1.5个百分点左右,实行可再生能源倍速发展计划。从2021年起,关中、陕北新增10万千瓦(含)以上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配置储能设施,其中榆林地区不低于20%,新增项目储能设施按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储能系统满足10年(5000次循环)以上工作寿命,系统容量10年衰减率不超过20%标准进行建设,且须与发电项目同步投运。鼓励地方政府或大型企业牵头在升压站附近配置集中式储能电站。

  以下为原文

引用地址:陕西:2021年新增100MW以上项目需配储能、要求寿命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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