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规划近期过会
为了应对当前经济形势,谋求实现国家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国家出台了4万亿扩大内需的政策。2008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出台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振兴规划。
目前,钢铁、汽车、纺织、装备、船舶五大产业振兴规划已经出炉,有色金属、石化、电子信息产业的规划也已通过发改委层面的审议。记者了解到,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规划将在近日上国务院会议讨论,预计不久即可出台。由于此规划与数字电视行业有一定关联,因此对此规划的内容以及可能给行业带来的影响给予了特别的关注。由于规划尚未最终出台,本文仅就记者了解到的初稿内容做一介绍,终稿将有何调整我们将进一步跟进分析。
三大任务
记者了解到,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规划初稿提出了三项主要任务,一是“核心产业重点突破,逐步掌握发展主动权”、二是“振兴传统骨干行业,确保稳定增长”、三是“以应用带发展,形成新的增长点”。
三大任务中与广电业有一定关联或者值得行业关注的内容有:
“加快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过渡,推动全国有线、地面、卫星互为补充的数字化电视网络建设,丰富数字内容,推动高清节目播出,促进数字电视普及,带动数字演播室设备、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的升级换代,实现视听产业链的整体升级。”
“通过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和宽带通信网络升级,大力推动相关应用以及IPTV、手机电视等服务模式创新,支持企业开发基于先进网络技术的系统设备、应用终端,加速光纤接入网络建设,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快速发展。”
六大工程
振兴规划提出了六大重点工程,包括:集成电路产业技术水平和产能提升、平板产业升级和彩电工业转型、新一代移动通信(TD-SCDMA)产业完善、数字电视推广应用和产业链建设、计算机和下一代互联网应用、软件及信息服务培育。
其中数字电视推广应用和产业链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支持广播运营商加快实现地面数字电视全面覆盖,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2、支持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的产业化,完善数字电视产业链。
3、建设基于自主音视频标准的数字电视内容综合服务体系(平台)。建立国家数字电视应用工程中心,支持数字电视专利池建设,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标准。
十项政策
规划提出了十项政策措施,罗列如下。记者将其中值得广电业关注的部分内容提取出来,这并不代表提取出来的文字是该项的核心部分。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结合六大工程的实施,设立产业化专项和技术改造专项。
(二)改善投资环境
(三)加快出台和落实财税扶持政策
加快落实数字电视产业政策,推动“三网融合”,推动手机电视等融合性产业发展,在全国实施强制性的“机卡分离”政策,推动数字电视一体机市场的发展。
加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程,简化认证程序,使企业尽早享受优惠政策。
(四)加大对外向型企业的支持力度
(五)支持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
(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大力推进TD-SCDMA、地面数字电视、数字音视频编解码、中文办公文档格式、WAPI、数字办公设备信息资源共享等自主标准产业化进程,加强RFID、数字家庭等关键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加快制定工业软件、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和规范。
(七)完善融资体系
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数字电视和电信基础设施建设。
(八)支持优势企业并购重组
(九)扩大国内需求
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形成6000亿元以上的投资规模,带动国内产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普遍服务机制,加强农村电信和广播电视覆盖。
(十)建立产业安全和损害预警机制
简要分析
记者了解到,此规划主要是针对电子信息产业,制定流程是在国家发改委的组织下由工信部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了相关商会、企业的意见。
笔者认为,广播电视更多而言属于文化产业,但随着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数字电视与信息产业之间也有了更多的关联,尤其在技术设备及终端领域。
此规划与国家及信息产业的“十一五”规划、国办发1号文件在一些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明确:
1.国办发1号文件提出:“在符合国家有关投融资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包括国有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资本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本规划进一步提出了“加快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过渡,推动全国有线、地面、卫星互为补充的数字化电视网络建设”、“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形成6000亿元以上的投资规模,带动国内产业发展。”等内容。当然,6000亿元的投资预计主要还是投在3G、宽带及光纤接入方面,对数字电视网络建设的投资是否会有突破,也许要看三大电信运营商的战略规划究竟如何。
2.规划对地面数字电视、高清电视有几处描述,比如“支持广播运营商加快实现地面数字电视全面覆盖,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笔者认为其更主要的目的还是后半句,即“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带动地面数字电视一体机的发展。在这方面,本规划提出了“在全国实施强制性的‘机卡分离’政策”,这一表述比一年前国办发1号文件的表述增加了“强制性”的字样,也是出于带动数字电视一体机发展的目的。但机卡分离能否真正实施,首要问题是看市场的接受程度。
3.规划中提出“进一步完善普遍服务机制,加强农村电信和广播电视覆盖。”普遍服务是国家对电信企业的要求,有点类似于广播电视的“村村通”工程。此前,普遍服务指的应是电话、上网方面的电信服务,而不包括“广播电视覆盖”。前年,中国移动在山西铺设了比当时的网通规模更大的固网,实施了光纤到村,并通过与地方广电的合作,在其光缆网上同时传输了语音、数据及有线电视。后来,山西移动干脆不再与广电合作,视频方面自己做起了IPTV。这一规划将“广播电视覆盖”列入“普遍服务机制”,值得广电业界关注。
4.规划中提出了“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数字电视和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是融资政策的突破,而在这句中把“数字电视”放到了“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前面,也颇值得玩味。
5.此外,规划中提出了“通过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和宽带通信网络升级,大力推动相关应用以及IPTV、手机电视等服务模式创新,支持企业开发基于先进网络技术的系统设备、应用终端,加速光纤接入网络建设,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快速发展。”看来,电信网络的带宽升级、光纤到楼甚至光纤到户的进程将会加快,有线电视的带宽优势能够保持的时间将缩短。
电子信息产业列为我国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中,充分表明了电子信息产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地位,这些产业在确保国家产业、金融、社会就业和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规划与广电数字电视产业也有着一定的关系,广电行业以及相关企业应充分重视规划中的相关内容,尽可能从相关政策中获得启发与支持。
广电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完全的产业,规模也小很多,但它在国家宣传及文化产业中也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我们也需要进一步适应国家发展的要求,争取相关的政策并进一步拓展服务及市场。比如,“家电下乡”了,电视机下去之后,还需要电视信号及服务也“下乡”,并可与“村村通”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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