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的反垄断调查,发改委对高通的处罚结果终于出炉,虽然发改委还没有正式发文,不过根据高通已经公开的消息,总体分析与之前传闻中的结果差异不大,发改委对高通的60.88亿人民币罚款或许更能引起消费者的兴趣,不过老杳还是希望从产业的角度分析下潜在的影响。
一、发改委对高通的反垄断判罚解读: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无线标准必要专利收费基数改变,整体收费降低35%
与高通之前以净售价作为专利授权的计算基数相比,针对高通的标准必要专利授权基数发生了质的改变,相信这一点会对通讯领域全球专利授权产生巨大影响,因为包括爱立信、Nokia、Interdigital等全球主要通信标准必要专利拥有者大多数采用净售价作为专利授权的基数,一旦未来将这一判罚推而广之,将极大改变未来业界专利授权的模式。
与发改委判罚比较一致的是,IEEE2月9日刚刚通过的修改章程中认定,合理费率应当按照“最小可售单位”收取,说明发改委对高通的判罚不仅适用于中国发垄断法,也与全球标注组织的章程相符,发改委在这方面走到了全球的前列。
根据高通的整改方案,今后销往中国市场的品牌设备,高通授权费收取标准:3G设备为5%(包括3G/4G多模式设备),4G设备为3.5%(包括3模式 LTE-TDD设备),这项标准不适用于CDMA或WCDMA技术,后两者的专利费标准起点为总设备销售额度65%。,之所以标准必要专利改变了收费基数而总费率只降低35%因为高通还有其他非标准必要专利及其他应用专利。
2、反授权取消
如果说过去大陆手机厂商专利较少,高通的这一条款可以帮助客户最大限度降低来自同是高通客户竞争对手的专利诉求,这些年随着大陆手机企业核心技术的逐步提升,包括华为、中兴、联想等在内的厂商已经拥有不菲的核心专利数量,依照之前与高通的授权协议,大陆手机厂商专利免费向高通反授权,无疑令大陆厂商的专利价值清零,不仅使大陆厂商的创新得不到保护,也变相促进了山寨的泛滥,反授权条款的取消,使得大陆专利拥有者有了为自己的创新谋求利益的权利。
当然,反授权条款的取消并不一定意味着大陆手机厂商专利战的即时爆发,老杳之前讲过,至今为止除了高通因为特殊的商业模式在大陆市场可以进行专利授权外,目前其他厂商鲜有成功的案例,对于华为、中兴、联想等拥有一定数量专利的厂商而言,当然可以利用手中专利对竞争对手寻求授权,也可以与高通商谈交叉授权,以降低高通的专利授权费用,不过发改委对高通的判罚无疑扫除了了大陆手机厂商之间专利战的壁垒,长远来看专利战势在难免。
大陆手机厂商不再是山寨的代名词,核心技术的增加及专利保护体制的完善无疑会极大提升拥有核心技术厂商的市场竞争力,过五到十年年来看,发改委对高通判罚的影响可能更清晰,对提升大陆手机厂商创新的促进作用也将逐步显现。
3、高通需要向被许可人提供专利清单
放眼全球还没有第二家厂商向被许可人进行专利授权时不提供专利清单,就好像消费者买了一箱水果,却不知道其中苹果的数量和质量,也没法评估所买到的水果是否物有所值,其实在高通与大陆手机厂商之前所签订的协议中,这种霸王条款很多,此次发改委对高通的处罚中也纠正了不少。
发改委对高通的处罚决定应当还包括许多其他条款,主要是针对高通专利授权中的不合理条款,建议各手机厂商相关部门认真研读,老杳不再一一陈述。
二、全球对高通发垄断调查史
发改委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后一家,从2007年开始多个国或地区已经对高通发起了反垄断调查。
1、2005年7月,美国博通公司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诉讼,最终达成和解,高通向博通赔付8.91亿美元。
2、2007年1月韩国对高通进行反垄断调查,2010年1月对高通处以2.08亿美元的罚款,不过高通向首尔法院提起诉讼,首尔高等法院维持原判,2013年高通向韩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3、2007年10月,欧盟委员会根据Nokia等六家公司举报对高通进行了反垄断调查,最终2009年以和解宣布停止调查。
4、2010年,基于Icera的投诉,欧美启动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Icera公司投诉高通滥用市场地位,目前此调查依然处于调查阶段。
5、2013年11月,大陆发改委启动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2015年2月颁布判罚结果
6、2014年8月,欧盟委员会开始对高通启动新一轮反垄断调查,并向华为、三星等手机厂商发出调查问卷。
7、2014年8月,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对高通启动新一轮反垄断调查,主要针对高通在专利许可活动中是否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特别是拒绝向其他芯片厂商进行专利许可等问题,目前调查刚刚开始,处于了解情况和搜集证据阶段。
8、2014年9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正式对高通启动反垄断调查,并向三星等公司发出调查问卷,目前调查尚处于初始阶段。
三、发改委对高通判罚的示范意义
从上述全球针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史可以看出,虽然自2007年开始高通已经或正在经历的反垄断调查或诉讼多达八项,不过大陆发改委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及判罚更具实质性进展,也将为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判罚提供借鉴。
博通在2005年与高通的反垄断诉讼中看似得到8.91亿美元赔偿获胜,其实是以自己客户需要向高通支付高额专利费为代价;韩国2010年的判罚四年过去依旧没有拿到罚款,可以说至今为止高通虽然历经多次反垄断调查,并没有对其经营产生具体影响,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导致了在发改委对高通处罚出台前高通专利授权协议中存在众多强加给客户的不合理条款。
为了抗衡发改委,高通动用了所有可支配资源,不仅说服美国的商务部长出面,甚至惊动了美国总统,希望借助中美关系最大限度降低反垄断调查的影响,发改委能够依据大陆反垄断及不正当竞争法坚守原则做出合理判罚值得尊敬。
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发改委对高通的判罚目前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于其他国家或地区能否为消费者争取到大陆一样的待遇,则需要看各国政府反垄断调查机构的努力。
发改委能够依法对高通进行处罚一方面源于中国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也与大陆巨大的市场空间息息相关,高通之前所以敢与韩国政府叫板并不断上诉,与其背靠强大的美国政府资源有关,也与韩国本土市场太小有关。
高通是否凭借垄断地位榨取垄断利润,所有与高通合作的厂商都很心知肚明,在手机中国联盟向发改委提交的投诉材料中也曾一一列出,发改委此次公平执法保证了手机厂商的公平竞争也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高通表示将按类似于世界其他地区的费率向中国手机厂商收取专利授权费用也认可了之前垄断行为的存在。
随着大陆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国家执法部门更多出手规范市场竞争,保证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这两年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日益增加,体现了政府的决心。
发改委对高通处罚的出台高通表示认可并整改意味着中国已经成为与欧盟、美国并列的三大反垄断司法辖区,反垄断将成为常态。
四、对高通的影响。
发改委对高通的处罚除了60.88亿人民币罚款会对高通短期形成影响外,根据手机中国联盟估算,高通在中国市场的专利授权费用每年会少收入2-3亿美元,换句话说因为发改委的处罚,大陆消费者每年购买手机可以少支付2-3亿美元(大陆手机市场竞争太激烈,这部分利润很难留存,基本都会让利消费者)
根据前不久高通发布的财报,2014财年高通营业收入264.9亿美元,营业利润75.5亿美元,净利润79.9亿美元,2-3亿美元的损失对高通影响并不大,高通未来的发展更多与产业及自身竞争力有关,发改委判罚对高通未来营收的影响有限。
最后,既然发改委对高通的处罚已经出台,如果您之前已经与高通签署了协议,现在到了重新签署的时候,该做准备了。(老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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